时间: 2024-03-30 15:59:47 | 作者: 乐鱼体育官网靠谱
5月1日,最新修订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正式实施,“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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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最新修订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正式实施,“酒驾”和“醉驾”行为都必须付出“罪与罚”的代价。昨日零时起,全省各级交巡警部门开展了“酒驾”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集中整治,虽然与以往相比,一天下来,“酒驾”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被查处的数量显而易见地下降,但以身试法“撞枪口”的仍不乏其人。南京、无锡、南通、淮安等地,都查获了“醉驾”司机。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有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醉驾”行为一旦被确认,开车人将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开车人以往的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也将一并提供给法院,作为法院审判量刑的依据。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出现重大交通事故 ,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昨天凌晨0时15分,在淮安市洪泽县人民路与东风路交叉口,该县交警大队民警查处酒驾时,驾驶员高某被抓了个正着。经血液检查,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2.8毫克/100毫升,按国家相关规定,高某目前已因其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洪泽警方依照法律来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处以吊销驾照、5年内禁驾的处罚。就在高某醉酒驾车被警方查处时,他还恳求交警:“都是洪泽人,不要吊销我驾照5年行吗?”
“也就喝了3两多点白酒,然后又到大世界卡拉OK唱歌喝了3瓶啤酒,后来又陪同学到他们入住的宾馆打牌.”。记者发现,就在昨天上午交警对高某进行第三次询问时,他仍对自己的酒量深信不疑:“酒精含量达到醉酒,但我头脑还是清醒的,我觉得能把车子开好。”
据高某交代,前天晚上8时许,他去和同学喝酒,特意半道将车停好然后打车去的,想一醉方休。聚餐结束后,他又与同学一起去卡拉OK厅唱歌,喝了差不多3瓶啤酒,11时许,同学们还到宾馆打了一会牌。他自我感觉还蛮清醒的,于是回到停车场取车回家。
42岁的高某面带愧色和记者说,他先前从交警部门的宣传以及媒体的报道上也知道,喝酒后开车会产生难以处理的后果,但心里总存着一丝侥幸,哪那么巧能查到我呢?
喝完堂弟的喜酒后,江阴小伙刘某又约了几个朋友一起泡酒吧,一直喝到5月1日凌晨,抱着侥幸心理,刘某驾车回家,没想到正好撞到开展“零点行动”的江阴警方“枪口”上,从而成为新规实施后的无锡“醉驾”第一人。
5月1日0时,江阴交巡警大队7个中队联手开展酒后驾驶整治“零点行动”,在城区设置3个点整治酒后驾驶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0时40分,正在青果路和环城南路交叉口参加整治的民警,看到一辆黑色“伊兰特”轿车沿青果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检查点约30米处缓缓停下,驾驶座上一名男子弃车而逃。见此,民警立即展开追击。在追击约1公里后,该男子窜入正在营业的一家酒吧二楼,紧随其后的民警也进入酒吧搜索,并将该男子堵在厕所内。在无法让该男子自行出来的情况下,民警破门而入抓获该男子。
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男子涉嫌醉酒驾驶。随后,民警将其带回江阴市区一中队,医护人员对其进行抽血检测。同车的男子告诉民警,涉嫌醉酒驾驶的男子姓刘,是一家汽车4S店的工作人员。4月30日晚,他和刘某一起喝完喜酒后,刘某开车到南闸接来几个朋友,5人一起到澄江福地酒吧“泡吧”,一直喝到1日零时许,抱着侥幸心理,刘某驾车回家。谁知道遇到了警察临检,于是赶紧逃跑,谁知道10分钟后还是被民警抓获。记者获悉,因其现场拒不配合呼气检测,最终,医护人员前往一中队为其抽取血样,期间刘某对自己的醉驾行为十分后悔,抽血时还抢过针头欲自伤。1日下午,记者从市区一中队获悉,经检测,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5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根据《刑法修正案》和新修改的《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刘某将被按照‘危险驾驶’定罪,面临1—6个月的拘役和罚金,吊销驾驶执照且5年内不得重考,这也是整个无锡范围内在新规实施后查获的首个醉酒驾驶嫌疑犯。”江阴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胡云成告诉记者。
昨日本报A11版的《他会不会成“醉驾入刑”第一人?》一文报道了,交警一大队在长江后街查到一起疑似醉驾的男子。昨天下午,江苏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公布了抽血检测结果,数值为108.5 mg/100ml,这也使得该男子成为了南京“醉驾入刑”第一人。巧合的是,昨天在南京查到的“醉驾”和“酒驾”第一人都是刚从1912酒吧里出来。
江苏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发布通告称,5月1日0时30分许,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一大队民警在玄武区东箭道执勤时,发现沿东箭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此的苏A06XXX轿车驾驶员徐某某(男,39岁),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经对徐某某进行呼气酒精检测,测试数值为118.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遂带至鼓楼医院抽取血样,经南京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送检的徐某某血样呈乙醇阳性,其乙醇含量为108.5mg/100ml,有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在临检现场,徐某某就非常后悔,开车本是图个方便,早知道这样当初说什么都不开了。
记者了解到,徐某某是外地人,来南京休假,可这次酒驾被查,等待他的将是一连串的麻烦事。根据交警部门的办案程序,徐某某的车辆和驾照都已暂扣,其个人隐私信息也进行了登记,虽然他在外地,可相关的法律程序没办法避免。如果证据确凿,立案提起公诉,还必须来南京应诉,如果逃逸,根据警方的办案流程,可以对他进行上网通缉。
5月1日起,醉酒驾驶机动车将从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变成犯罪行为。今后查处醉驾的程序怎样?
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副总队长陈玉峰昨日和记者说,首先是执勤民警进行呼吸检测,如果开车人有醉酒驾驶嫌疑的,要抽取他的血液进行酒精含量检测,达到醉酒驾驶认定标准的,由交巡警立案侦查,包括采集证人证言,制作调查笔录等。
这些事项通常是由各地执勤大队抽调精干民警与事故处理大队的民警共同完成的。陈玉峰说,各地可结合自己情况,增加相应的办案民警或者专门成立专门的侦查队伍,处理此类案件,以加大对醉酒驾驶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据了解,为了更好的提高查处酒驾的执法效率,省公安厅去年已投入750万元,为各市交巡警部门配备专门的血液酒精检测仪。
交警部门介绍,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一定要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检验判定的结论。事实上,从昨天一天的酒驾查处来看,交警部门都是先通过仪器初步判断司机是否饮酒,到了血液酒精检查结果出来后,才会对司机采取相关措施。
有网友表示,在醉驾事故发生后,有人可能会弃车逃跑,等自己的酒醒了,就检测不出来了。没有证据,该怎么告他呢?对此,交警部门表示,除了对当事人进行酒精测试和血液测试之外,有关部门还可以对之前一起喝酒的人做出详细的调查,还原醉酒者的本来面目。“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喝了酒想不被人知道是不可能的。”
对醉酒驾驶人的调查取证等必要手续完成后,接下来要走刑事案件的处理程序,把案件移交给刑事案件处理部门。陈玉峰表示,这时,公安机关法制部门会介入,审核案卷,对醉酒驾驶人采取强制措施,此后要向检察机关移交案件,由后者提起公诉,最终由法院判决认定。
公安机关对醉酒驾驶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可以是刑事拘留,也可以是取保候审,还可以监视居住,不过极少采用。陈玉峰和记者说,没有必要对所有的醉酒驾驶人都立即采取刑事拘留,若不是情节严重,在交巡警抽取开车人的血液,并扣押车辆之后,可以对驾驶人取保候审。
虽然强制措施各有不同,但醉驾入刑后的处罚与以往还是有着根本的不同。以前法律规定醉驾处以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受处的行为情节轻微,违法但不构成犯罪。
醉驾入刑法后,以后涉嫌醉酒驾驶的人员将面临拘役。专家称,拘役是一种刑罚,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期限更长。
这两者的区别是,一旦被判处拘役,就从另一方面代表着他已经犯罪。“从5月1日开始,醉酒驾车面临的是刑事处罚,将被记入档案。特别是一些公职人员,一旦受到刑事处罚,将可能受到失去公职等很严重的影响。”
那么,对醉酒驾驶是如何认定的呢?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省法院、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日前已联合出台《关于办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明确了醉酒驾车、违法飙车等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
根据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是指公民饮酒后的血液酒精浓度超过0.2mg/ml时驾驶机动车。如果公民故意逃避酒精含量检测,但有其他相关证据,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行为人饮酒的,依然可以认定公民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意见》规定,公民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尤其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的,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按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这里还特别强调,对于醉酒驾车的,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陈玉峰说,我省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法院已达成共识:如果开车人涉嫌醉酒驾驶,经过检测,他的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血液酒精浓度超过0.8mg/ml),只要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有效,就可以认定为醉驾。
虽然,刑法修正案明白准确地提出,酒驾入罪不追溯实施日以前的违法事实,但在我省,公检法部门已确认,移交醉酒驾驶案件相关报告时,要将“醉驾”嫌疑人以往的交通违法纪录和配合公安部门进行酒精检测的情况一并移交,作为法院量刑的依据。那意味着,开车人以往的驾驶记录,如“闯红灯”、“违停”、“压双黄线”等等,都可能变成最终量刑的参考依据。
陈玉峰说,对“酒驾”、“醉驾”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目的还是教育大多数,打击极少数,以引导公众共同遵守交通安全法律和法规。同时,对那些烂醉如泥以及在人群密集道路上公然醉酒驾驶、醉酒驾驶营运车辆而且高速行驶导致非常严重后果的,对违法纪录多、屡教不改的,对阻碍民警执法的,将重点打击处理。
本报讯 洗车时一辆出租车突然插队,结果引起了其他排队人的不满,双方为此发生了争吵,结果有人发现这名的哥一身酒味,便拨打了报警电话。民警赶到后将其带至医院抽血检测,昨天结果公布,其血样酒精含量为140.5mg/100ml,为醉酒驾驶,这名的哥也成了新规实施后,南京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第一人。
昨天清晨5点左右,很多出租车司机在黄家圩附近一家洗车点洗车,这时一辆出租车插了进来,想抢先洗车。这时,其他出租车司机不乐意了,这总有个先来后到吧,双方为此发生了争执。这时,有人发现这名的哥一身酒气,便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先对双方进行了调解,之后也确认了那名插队的的哥身上有酒气,于是通知了交警六大队前来处理。交警通过酒精测试仪测试,发现这名的哥酒精含量高达140 mg/100ml,超过了醉酒驾驶标准。对此结果,的哥称是来接班的,自己还没有开车,不过这一说法受到了现场其他出租车司机反驳。随后,的哥被带至医院抽血化验。
昨天下午,江苏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公布了调查的最终结果:清晨5时许,南京交管局六大队“122”接报,黄家圩有人酒后驾车打架,后民警将嫌疑人王××带至医院抽取血样送交管局物证鉴定室做酒精含量鉴定,血样酒精含量为140.5mg/100ml。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过程中。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按照新规,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郭一鹏)
本报讯 日前,一则号称从内部渠道获得的“交警查酒驾时间表”在网上和聊天群落里疯狂流传,甚至被编成手机短信传播。记者调查发现,这个所谓的“交警查酒驾时间表”并不新鲜,至少前年就已经传播了。昨日,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有关的人说,查处酒驾是公安交巡警部门常态工作,从没规定时间,这个“交警查酒驾时间表”内容纯系杜撰,毫无根据,市民绝对不能相信。
连日来,许多社区论坛出现这样一个帖子,内容是“交警查酒驾时间表”,发布者声称是从内部渠道获得的,其中提到,基层交警大队是每月的10日、20日、30日检查;省和市公安交管部门是每月3日、7日、13日、17日、23日及周六、周日组织检查,具体时间段是中午12时至下午2时、晚上7时至9时在全市各大酒楼路口,凌晨零时至2时在各大娱乐场所附近。
其实,稍一调查就会发现,这是一个老帖子。昨日,记者在百度里搜索时发现,与“交警查酒驾时间表”相符合的内容,就有数百条,涉及广西、四川、山东、浙江、广东等地,而且还以手机短信形式出现过。
记者了解到,类似信息我省公安部门也注意到了。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有关的人说,历年来,我省公安交巡警部门始终把整治“酒驾”作为一项日常执法管理的重要工作,适时组织专项整治,坚持从严处罚,全力压降“酒驾”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
为了提高查处酒驾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我省各级交巡部门结合辖区酒后驾驶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规律特点,在午后、晚饭后和凌晨等重点时段,常态化开展查处酒后驾驶整治行动。同时,在持续保持对城市餐饮、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管控力度基础上,全省交巡警部门还采取异地用警方式,组织并且开展跨辖区查缉行动。
因此,查处酒驾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是我省交巡警部门一项常态的、长期的工作,而不仅是专项行动,更没有规定时间表一说。网上流传的内容是杜撰的,提醒市民莫轻信。开车人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驶机动车,对自己和其他人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于英杰)
美国:如果醉驾被警察抓到,除了一系列罚款与监禁之外,司机还要重新到驾校学习,甚至要到医院专门看护那些住院的事故受害者,看驾校播放的醉酒驾车造成惨不忍睹的交通事故片。
日本:对违规者可处以最高5年监禁或约9000美元的罚款。新规还出台了“车辆提供罪”、“酒水提供罪”及“同乘罪”等新罪种,规定凡是向酒后驾车的司机提供车辆、酒水的人以及车上乘客都要受到严厉处罚。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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